本部分适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DB12/T 3008.8-2018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第 8 部分:培训服务
起草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服
起草人:林革、张宇泉、 鞠洪芬、 董小华、 高永辉、宋晔、 马峥、 张瑞林、于家庆、马永权、王新文、 纪烈雄、 郭卫东、邓丹宇、 周玉芳、 谢琳、 张晓媚、 王玺、 董琦、孙悦、 邢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