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信息网络服务
DB12/T 3008.4-2018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第 4 部分:信息网络服务
起草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
起草人:林革、张宇泉、 鞠洪芬、 董小华、 高永辉、宋晔、 马峥、张瑞林、于家庆、马永权、王新文、 纪烈雄、吴锁柱、 邓丹宇、 周玉芳、赵晓慧、 谢琳、 张晓媚、刘娟、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