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重点单位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一般规定、气象安全管理和灾情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管理,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
DB44/T 2139.2-2018 气象灾害防御 第2部分:重点单位管理
起草单位:东莞市气象局、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潮州市气象局、梅州市气象局。
起草人:凌汉强、彭筱虹、邹建军、彭黎明、黄敏辉、吴坚、苏伟标、陈玉华、郭青、秦中勤。
本部分规定了重点单位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一般规定、气象安全管理和灾情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管理,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
DB44/T 2139.2-2018 气象灾害防御 第2部分:重点单位管理
起草单位:东莞市气象局、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潮州市气象局、梅州市气象局。
起草人:凌汉强、彭筱虹、邹建军、彭黎明、黄敏辉、吴坚、苏伟标、陈玉华、郭青、秦中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