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 吉县红富士苹果的术语和定义、产地、质量要求、容许度、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本标准适用于原农业部2010年第1364号公告规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内生产的红富士苹果。
DB14/T1968-2019 《农产品地理标志 吉县红富士苹果》
起草单位:临汾市果树蚕桑站、吉县果业服务中心、吉县果树科技研究所、吉县吉昌镇绿之源苹果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窦兴华、杨颖、葛成稳、张青山、丁宏、冯冬梅、刘利名、谭吉祥、冯福奎、刘鹏奎、王二波、卫成龙、李敏、胡娇、张晓娜、高俊杰、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