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原则、资格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评价。
DB5117/T 10-2019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
起草单位: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共宣汉县委宣传部、宣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张银、赵文娟、毛常清、罗强、杨斌、罗红英、龚正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原则、资格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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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共宣汉县委宣传部、宣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张银、赵文娟、毛常清、罗强、杨斌、罗红英、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