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固体废物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原则与流程,界定了核算边界与排放源,描述了核算方法,给出了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报告格式和内容等。本文件适用于省内从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水污泥等固体废物焚烧活动的企业(单位)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适用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DB62/T 4913.3-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第3部分:固体废物焚烧企业
起草单位:兰州大学、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少伟、程滕、陆娅静、徐国栋、魏金祥、张生萍、赵雅琼、朱青祥、魏彩娣、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