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烟气二氧化碳排放的连续监测。采用化石燃料(煤、天然气、石油等)为能源的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的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可参照执行。
DB44/T 2596-2024 火力发电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要求
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五沙热电有限公司、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佛山华谱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卢伟业、姚顺春、邹祥波、谢涛、赵宁、郭晋、李越胜、肖伟、陈凯、袁宏伟、汪辉、戈燕红、唐嘉宏、卢志民、陈公达、冯永新、陈小玄、庞晓坤、张倩暄、许憬、唐顺、白凯杰、莫爵徽、高庆水、吴昊、曹佳彦、张向、韩敏艳、陈志航、蔡秀霞、付斌、叶福南、何迅、江志铭、宋卓睿、胡华胜、郭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