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辖区内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范围、受理及投诉的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投诉处置,县(区)级及以下人民政府行政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DB63/T 1334-2014 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处置
起草单位: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起草人:严菁、张素梅、余应功、曹剑儒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辖区内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范围、受理及投诉的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省、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投诉处置,县(区)级及以下人民政府行政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DB63/T 1334-2014 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处置
起草单位: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起草人:严菁、张素梅、余应功、曹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