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LED照明终端产品(以下简称LED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光通量大于等于150lm,面向终端应用的、功能结构完整的、对公共电网电源即插即用的、包含LED核心光源的整体照明器具。
DB44/T 1627-2015 LED照明产品能效要求
起草单位: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冬雷、裴小明、苏方宁、汤道军、凌云、顾晶波、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