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总则、要求、人员、档案管理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管辖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灌排泵站、水闸、圩堤、灌排渠沟、低压管道输水设施、喷滴灌设施、小型塘坝、堰闸、机井及以上配套建筑物(桥、涵、闸、渡槽、倒虹吸等)。
DB32/T 2931-2016 农村(村庄)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
起草单位: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中市技术监督情报所、扬中市水利农机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陈红霞、解林华、杨恒春、黄健芳、侯月丽、孔肖菡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总则、要求、人员、档案管理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管辖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灌排泵站、水闸、圩堤、灌排渠沟、低压管道输水设施、喷滴灌设施、小型塘坝、堰闸、机井及以上配套建筑物(桥、涵、闸、渡槽、倒虹吸等)。
DB32/T 2931-2016 农村(村庄)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
起草单位: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中市技术监督情报所、扬中市水利农机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陈红霞、解林华、杨恒春、黄健芳、侯月丽、孔肖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