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税务部门面向同级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在线提供税务数据信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数据信息提供范围、数据信息分类以及数据信息提供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地方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系统面向同级政府税务部门进行的税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DB51/T 2717-2020 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税务
起草单位: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王国有、康桐、崔静、张鸿翼、易晓霞、王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