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景阳冈酒。
DB3715/T 2-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景阳冈酒
起草单位: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明元、赵传新、孙瑞忠、李景文、徐向东、范衍青、孙书玉、董云香、李淑静。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景阳冈酒。
DB3715/T 2-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景阳冈酒
起草单位: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明元、赵传新、孙瑞忠、李景文、徐向东、范衍青、孙书玉、董云香、李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