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 33 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望谟板栗
DB5223/T 9-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望谟板栗
起草单位: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所、望谟县林业局、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光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李志提、王海、张蕤、班启明、王道路、黄国全、张海霞
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 33 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望谟板栗
DB5223/T 9-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望谟板栗
起草单位: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所、望谟县林业局、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光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李志提、王海、张蕤、班启明、王道路、黄国全、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