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DB3710/T 142-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2部分:医疗服务
起草单位: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邹辉、王涛、李桂娟、阎辉、于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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