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调配使用、处置利用、维修改造和物业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区(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付给工会的不动产的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执行。
DB14/T 2404-2022 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规范
起草单位: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太原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常俊红、陈栋、雷世昌、刘铭、孙伟、刘鹏翀、郁鸣钢、梁凤萍、张瑞红、赵红梅、张立仁、于丽华、王慧芳、秦子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