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
DB2327/T 049-2022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起草人:黄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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