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聊城市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
DB3715/T 25-2022 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指南
起草单位: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苏云忠、刘新毅、初雪妍、刘艾迎、张伟、娄晓红、安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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