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等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风险的评价要求、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功率为500 kW及以上的,以锂离子电池作为电能储存介质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火灾风险评价。功率为500 kW以下的以及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火灾风险评价参照本文件执行。
DB35/T 2145-2023 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风险评价技术规程
起草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秉安、 林欣、 蔡晶菁、 种晋、 尤明伟、 许磊、 李立明、 张宏、 章晓伟、夏陈建、 王勇俞、 张颖琮、马清、 郑志民、 金秋、陈琢、 蒋锦辉、 刘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