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第一篇规定了植物源性糙米、小麦中氰氟草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本文件第一篇适用于植物源性糙米、小麦中氰氟草酯残留量的测定。本文件第二篇规定了植物源性糙米、小麦中氰氟草酯主要代谢物氰氟草酸和氰氟草二酸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本文件第二篇适用于植物源性糙米、小麦中氰氟草酯主要代谢物氰氟草酸和氰氟草二酸残留量的测定。
DB34/T 4534-2023 植物源性产品中氰氟草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起草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池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