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房屋养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电梯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管理内容。适用于机关物业管理。
DB5333/T 31.2-2023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2部分:机关物业管理规范》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赵阳楠、李关艳、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房屋养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电梯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管理内容。适用于机关物业管理。
DB5333/T 31.2-2023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2部分:机关物业管理规范》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赵阳楠、李关艳、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