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371-1996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上一篇:GB 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