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给出了遵循SOLAS公约第II-1/3-4条货船和客船在紧急情况下的拖带程序导则。
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新建货船应提供规定的船舶应急拖带程序,所有客船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前提供规定的船舶应急拖带程序。按照SOLAS公约第II-1/3-4条,2010年1月1日之前建造的货船宜在2012年1月1日前提供规定的船舶应急拖带程序。
GB/T 37604-2019 船舶和海上技术 船舶设计 应急拖带程序导则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厦门乐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船军民融合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军 、刘建成 、孙耀刚 、朱佳帅 、刘群 、孙楠 、张美玲 、吴永峰 、刘钢东 、吴影 、来海华 、李剑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