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规定了室内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光片和面板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20V直流电源或不超过50V频率为50Hz或60Hz交流电源供电的OLED光片和面板。
注1:现阶段只提供了直流供电OLED面板的试验方法,交流供电OLED面板的相应条款在考虑中。
注2:OLED光片和面板的结构如附录A所示。
注3:包含OLED面板或模块的OLED照明系统如附录D所示。
GB/T 39075-2020 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面板 安全要求
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江苏壹光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德保 、黄刚毅 、陈国林 、徐志刚 、肖秋霞 、曾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