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此来确定民用无人机系统长期暴露在盐雾大气中或在正常使用中耐受盐雾大气的能力。
GB/T 38924.8-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盐雾试验
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海龙 、丁瑞 、李敏伟 、游亚飞 、薛新宇 、辛静 、张泽京 、顾伟 、黄山 、余青松 、唐瑭 、胡应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