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规定了可移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室内和/或室外(例如庭院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
此标准不适用于手提灯。
GB/T 7000.204-2023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三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华荣照明有限公司、广东光阳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林燕姿 、周鼎 、林金填 、文星 、肖秋霞 、赵震宇 、严立军 、何金田 、陈少藩 、邓之鹤 、吕伯君 、杨樾 、施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