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规定了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的污染源辨识、基本要求、前处理和后处理要求、激光修复过程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激光修复企业环境保护。
GB/T 43204-2023 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要求
起草单位:上海大陆天瑞激光表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机学院、上海仅博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学、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宁波智能机床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沈阳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岳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航空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国营川西机器厂、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襄阳航泰动力机器厂、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雷 、冉兴 、张忠铧 、焦正 、龙伟民 、陈永畅 、樊建成 、熊杰 、牛建民 、李欣波 、阴峰 、罗克力 、张源 、曹胜彬 、任颂赞 、陈江 、王文 、贺春林 、周武军 、冯凯 、姚戈 、钱余昕 、陈晓文 、蔡乐 、郑海忠 、周松 、张松 、吴臣亮 、回丽 、卢正杰 、彭晓 、肖久林 、王娟 、孙标 、王帆 、孙红梅 、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