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规定了纤维、玻璃、油脂、金属、泥土、爆炸残留物、易燃液体残留物、射击残留物、涂料、橡胶和塑料等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
GB/T 40991-202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山西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起草人:朱军 、郭洪玲 、权养科 、李胜林 、刘卫国 、张红旗 、郝愫媛 、杨月飞 、郭继森 、谢文林 、张吉林 、李宏森 、刘明辉 、梁颖 、裴茂清 、陈承现 、李鑫 、姜华 、魏垂策 、李云志 、张大雷 、梅宏成 、王萍 、李娟 、刘慧娟 、任莉 、吴明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