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的要求适用于施工和拆除场所在施工和拆除作业时使用,作业完成后拆除的装置。举例如下:
——新建的建筑物的施工;
——现有建筑物或其一部分工程的维修、改建、扩建或拆除;
——工程施工;
——土方工程;
——类似性质的工程。
此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固定或可移动装置。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施工场地的管理场所的装置(例如办公室、衣帽间、会议室、小卖部、餐厅、宿舍、 厕所)。
GB/T 16895.7-2021 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施工和拆除场所的电气装置
起草单位: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宝生 、钱中阳 、陈彤 、侯宇宾羽 、杨宏峰 、胡宏宇 、张铁明 、韩艳琴 、焦建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