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灭火为目的、以水为主要喷射介质的细水雾枪。本标准不适用于带有切割、穿刺或呼吸等功能的细水雾装置。
XF 1298-2016 细水雾枪
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金韡、戎军、王怡、阙兴贵、苏琳、顾文杰、马其诚、朱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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