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上一篇:JC/T 792-2019 隧道式砖瓦干燥室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