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采集汽车维修电子记录。
JT/T 1132.2-2017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2部分: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等
起草人:阳冬波、高博、周刚 等
本部分适用于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采集汽车维修电子记录。
JT/T 1132.2-2017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2部分: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等
起草人:阳冬波、高博、周刚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