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网调度机构和并网运行陆上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的并网管理、调试管理、运行调度管理、发电计划管理、检修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通信运行管理以及调度自动化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通过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并网运行的风电场,通过其他电压等级并网运行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NB/T 31047.1-2022 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第1部分:陆上风电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裴哲义、刘纯、董存、梁志峰、张金平、礼晓飞、黄越辉、苏大威、王越、李延和、李宝聚、王皓怀、马溪原、李湃、李驰、郭琳润、王帅、孟娜、韩培东、王晓蓉、刘思扬、桑桢城、谢晓頔、梁昌波、唐林、漆炜之、雷震、郝雨辰、赵俊屹、杨超颖、王光辉、张真、周炜、付小标、王尧、邓韦斯、刘显茁、周长城、俞靖一、陈炎森、庞少雄、刘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