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深度,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额定功率为 500 kW且额定能量为500 kWh 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1.0.3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从工程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1.0.4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L/T 5860-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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