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事项范畴、管理要求、工作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工作。…
T/ZAS 4009.2-2020 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工作规范 第2部分:出生
主要起草人:徐平和、傅朝晖、朱佳安、金金法、林曦、葛仁浩、沈倩、毛军、王春燕、王丰、朱旭东、刘唯佳、俞天峰、姚春梅、陆建勇、章桂宣、张稀、万展迎、吕忠、陈卫琴、陈桂红、吴佳丽、夏云浩、叶海云。
起草单位: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拱墅区公安分局、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海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事项范畴、管理要求、工作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