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要 为引导、规范与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实施自然教育,提升学前自然教育整体质量,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生态素养,为生态文明社会打好生态社区的教育基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幼儿园管理条例》…
T/CGDF 00003-2021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主要起草人:吴道源、何秀英、成利新、骆桦、孙英宝、 陈丽、马琳琳、林江川、朱纯燕、周晋峰、 杨晓红、唐玲、王静、秦利国、于军香、 张世霞、樊美筠、叶彬、朱春兰、阎晓霞、 赵义梅、宿伟中、廖晨月、王治河、贾俊丽
起草单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自然教育学术委员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生态社区发展基金、北京学前教育协会、中国绿发会团体标准研发管理中心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