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要 (一)总体要求规定了团体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符合的与相关标准协调性;文件总框架、要素表述规则及编排格式;不同功能类型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条款选择和确立;所涉及专利问题以及安全、环境、…
T/BJITS 2-2021 北京市智能交通团体标准起草规则
主要起草人:邢国敬、田士海、李军、张宝霞、黄建玲、于泉、果满园。
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起草的总体要求、起草步骤及核心技术要素、其他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的编写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的起草,其他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起草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