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
DB5334/ T 12.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4部分:饲草饲料
起草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饲草饲料工作站、香格里拉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香格里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特色产业协会、香格里拉市藏香猪养殖协会、香格里拉市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江初农布、金坤福、和正宏、杨绍红、龙志安、吴涛、柏玛、和安、孙灿华、和彩云、杨茂、屈子程、王国顺、和润宏、杨继生、和友、李丽梅、七林卓玛、彭孝丽、董文、肖志平、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