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基于GS1 标准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
DB4403/T 218-2021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规范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黎志文、樊丽华、徐立峰、郭静文、孙勇、周哲、崔殿鹏、李佩霖、任嘉琪、苏巍、练晓、文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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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218-2021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规范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黎志文、樊丽华、徐立峰、郭静文、孙勇、周哲、崔殿鹏、李佩霖、任嘉琪、苏巍、练晓、文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