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规定了吸湿水校正重量法测定铁矿石中灼烧减量。
此标准适用于天然铁矿石、铁精矿和人造块铁矿,测定范围(质量分数):1.0%~10.0%。
以下情况不适用此标准:a)含有金属铁的加工铁矿石(直接还原铁);b) 硫含量超过0.2%的天然或加工铁矿石;c)氧化亚铁含量超过1.0%(质量分数)的天然或加工铁矿石。
GB/T 6730.83-2022 铁矿石 灼烧减量的测定 吸湿水校正重量法
起草单位: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青岛远诚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青岛理工大学、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嵊泗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陈贺海 、杨辉 、王晶 、陈雯 、张爱珍 、沙芬 、廖海平 、朱融 、付冉冉 、闵红 、张庆建 、陈海岚 、应海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