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它商业综合体参照执行。
DB12/ 683-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6 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起草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肖毅、 王家声、穆琨、徐颖军、宁书颖、 乔焱、 杨晓旭、李永刚
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它商业综合体参照执行。
DB12/ 683-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6 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起草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肖毅、 王家声、穆琨、徐颖军、宁书颖、 乔焱、 杨晓旭、李永刚